澳门大学
本科和硕士的留学条件
本科:招生范围及申请条件
招生范围: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。
报名要求: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,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 2018 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 成绩达到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,择优录取。
英语要求: 申请人同年高考之英语科成绩须达 110 分或以上(以英语单科 150 分制计算,其他计分制将以此比例调整)。
硕士:
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,除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外(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),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。
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,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,将获正式录取。
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 * c+ 或以上之成绩。(法学院课程除外)
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。達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﹙cet﹚ 六级 430 分或;
托福 ﹙toefl﹚* 书面考试 550 分 / 网上考试 80 分或;
雅思考试 ﹙ielts﹚* 总分 6.0 或以上且每项分数不低于 5.5 分或;
达英语专业考试四级 ﹙tem 4﹚ 或八级 ﹙tem 8﹚ 。
硕士: 2018⁄2019 学年内地招生之硕士学位课程 两学年(一年授课及一年论文)
英语研究 英文
汉语语言学
中国文学 中文 ﹙1﹚
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
-文学和文化研究 ﹙2﹚
-应用语言学 ﹙2﹚
葡文
第二语言习得-中文 ﹙2﹚
第二语言习得-英文 ﹙2﹚
第二语言习得-葡文 ﹙2﹚
中文 ﹙1﹚/ 英文 / 葡文
英汉翻译 中文 / 英文 ﹙1﹚
葡汉翻译 ﹙2﹚
理学硕士学位课程
会计学
金融学
国际综合度假村管理
课程与教学
课程与教学 - 科学教育
课程与教学 - 资讯及通讯技术教
育
课程与教学 - 中国语文教育
课程与教学 - 数学教育
课程与教学 - 英语教育
教育行政
幼儿教育与儿童发展
教育心理学
体育教学及运动
- 宪法、基本法与行政法
- 比较刑事法
- 比较民事法
国际商法
环境与自然资源法
法学硕士学位 – 欧盟法 ﹙ 英文 ﹚ 课程
法学硕士学位 – 国际法及比较法
法学硕士学位 – 国际商法 ﹙ 英文 ﹚ 课程
法学硕士学位 ﹙ 法律翻译 ﹚ 课程 ﹙2﹚ 中文及葡文 ﹙1﹚
历史学 英文为主,
国际关系及公共政策 英文
欧洲事务 英文
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 ﹙2﹚ 中文为主,英文为辅。 ﹙1﹚
英文为主,
中文为辅。 ﹙1﹚
经济学 英文
澳门研究 中文
6. 科技学院
土木工程-水力及环境工程
土木工程-结构及岩土工程
电子商贸技术
电机及电腦工程
机电工程
计算机科学
理学硕士学位课程
中华医药研究院
理学硕士学位课程
中药学
医药管理
北京站
客服专线: 400-010-8000
服务专线: 400-010-8000
北京分公司: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院B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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